超载+裸装+无资质,慈利公安连查两起非法运输液化气罐案
2026-09-17 15:50:50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湖南法治报 | 编辑:王辉 | 作者:蔡 珍 | 点击量:5045         

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蔡 珍)为有效防范化解安全风险,近日,慈利县公安局持续加大对燃气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,接连查处两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件,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,保了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
三轮车违规载气,男子被拘留

9月10日,慈利县公安局金岩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开展检查行动时,拦截一辆违规装载罐燃气罐的正三轮摩托车。

经查,该车车厢内违规装载20罐液化燃气罐,未采取任何固定和防护措施,罐体之间相互碰撞挤压,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。经进一步核查,驾驶人朱某某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资质,车辆也未配备消防器材和应急处置设备,属于典型的非法运输危险化学品行为。民警当场对驾驶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,依法扣留车辆及所载燃气罐。

目前,违法行为人朱某某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。

货车违规叠放超载,驾驶人被拘

9月10日,通津铺派出所民警在开展安全生产巡逻时,发现一辆运输液化气罐的普通货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——车厢内数瓶液化气罐随意叠放,未配备任何固定装置,罐体之间缺乏有效隔离,车辆行驶过程中极易发生倾倒、滚落甚至碰撞泄漏,一旦遭遇颠簸或急刹,后果不堪设想。

经现场核查,该车核定装载量为78罐,实际装载84罐,超量运输6罐,属于超载运输危险物品行为。 目前,违法行为人兰某龙已被慈利县公安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。

警方提示,严禁使用私家车、面包车、三轮车、普通货车等非专用车辆运输液化气罐;运输液化气罐必须使用具备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专用车辆,驾驶人和押运人员必须持有相应从业资格证;运输过程中必须按规定固定罐体、配备消防器材,严禁超载、混装、随意叠放。

广大群众如发现非法运输、储存、充装液化气罐行为,请及时拨打110举报。

安全无小事,守法是底线。切勿心存侥幸,以身试法!

责编:王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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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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